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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http://www.pkws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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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承担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卫生方针、政策、法规等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医疗机构改革;依法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及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内设科室及职能

浦口区卫生局职能科室及职责
 1、党政办公室(电话:58882103)
 
综合协调局党务、政务工作和日常事务;负责文秘工作和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卫生年鉴编辑、档案、保密和信息信访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区目标管理工作及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和落实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负责拟定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全区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2、组织人事科(电话:58184561)
 
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知识分子、统战及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工作;负责卫生系统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医政科(电话:58882102、58186910)
 
拟定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管理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中医院、综合医院等机构的中医工作;拟定全区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医学重点科技项目及省、市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报及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新技术引进项目的申报、评审、推广及奖励;组织实施全区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卫生科技信息的管理与医学科技普及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电话:58281965,58886670)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以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核;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建立与完善卫生应急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区级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分析评估;指导并组织实施急性传染病防控;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
 5、社区卫生科(电话:58182331)
 
拟定全区社区卫生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加强合作医疗筹资和基金管理,做好合作医疗补偿兑付业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资质评审确认;做好合作医疗相关咨询和投诉接访等工作。负责全区卫生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加强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和卫生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
 6、计划财务科(电话:58187600)
 
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协调落实管理卫生事业经费;拟定卫生财务管理和后勤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卫生基本建设,制定局属单位卫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装备和设备管理;负责全区卫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负责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区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全区医疗卫生收费。贯彻执行国家与省、市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区基本药物和增补药物的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做好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采购的相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
 另外:区献血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电话:58186089)
 
  局监察室(电话:5888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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