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zw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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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4号院(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 业务咨询:12320
郑州市卫计委内设机构及电话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文稿、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督导检查卫生系统重大事项。负责重大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督促工作。
负责人:杨东霞
联系电话:67170999,传真:67170999
编制人事处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表彰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选拔工作。
负责人:陈 艳
联系电话:67170836
财务处
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负责人:刘晓红
联系电话:67170827,67883637
规划与信息处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制定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网站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珂佳
联系电话:67170801
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依法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标准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政策、社会经济政策研究;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
负责人:李 建
联系电话:67170856
疾病预防控制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公共营养规划,管理营养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承担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师卫翔
联系电话:67170853
医政管理处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临床用血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指导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做好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负责人:张 岚
联系电话:67170819
农村卫生处
承担全市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落实。拟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并知道实施,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检查评价、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海保
联系电话:67170823
妇幼健康服务处
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妇幼保健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熊军莉
联系电话:67170822
社区卫生服务处
拟订全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服务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关于社区卫生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绩效评估。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韩丽娜
联系电话:67883712
综合监督处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任务。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爆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这项职责。
负责人:姚永成
联系电话:67170851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孔维超
联系电话:67883357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高坤华
联系电话:67883343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国家关于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数据统计;拟订全市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落实。
负责人:周伟
联系电话:67883393
组织宣传处
负责和指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指导行业宣传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卫生文化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统战工作、工青妇工作。
负责人:尚东
联系电话:67170837
科技教育处
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市级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省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人:贺瑞
联系电话:67170821
合作交流处
承担组织指导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援外医疗队的选拔、派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重大活动;开展与港、澳、台地区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田磊
联系电话:67885885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负责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马福民
联系电话:67885855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中医、西医及中西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负责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执业注册核准;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负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批。
负责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67170909
中医管理局
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制定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中医药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及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人:房自勤
联系电话:67170825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
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医改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医改监测、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卫生计生系统医改重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拟定医改中长期规划;研究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医改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卫生计生系统医改政策建议。
负责人:杨建华
联系电话:67172021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负责人:罗鸿伟
联系电话: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邹媛
联系电话:67170807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文件规定配置。
负责人:黄大中
系电话:67170808
地病办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病防治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有关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标准;调查疫情,提出疾病防治措施,研究课题方案,进行疫情和食盐加碘、改良水质的监测,观察防治效果;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考核、验收;掌握地方病防治经费、物资等使用情况,防止浪费挪用。
负责人:刘丽
联系电话:671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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