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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health.quanzhou.gov.cn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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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健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273996

    传真号码:0595-22279821

    通讯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栋6层

    邮政编码:362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指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市级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母婴保健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等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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