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201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调整内容
大单元 | 小单元 | 细目 | 要点 |
五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 (四)医疗保障用药管理 |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 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
十一 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 | (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 | 1.保健食品管理 | (3)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管理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

另外,由于《药品管理法》做了修订,书中涉及的参考法条数均发生变化,复习时以新版教材为准。新版教材对旧版教材中"成份"做了修订,统一修改为"成分"。还有一些微小的变动,详细情况请以2016年第七版《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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