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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申报条件

中药品种保护申报条件

(1)申请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①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②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③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是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或目前虽属于二级保护物种,但其野生资源已处于濒危状态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申请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应具备的条件:

①符合一级保护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②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③从天然提取药物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是指能突出中医辨证施治、对症下药的理法特色,或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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